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路政〔2018〕55号)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8:00开始,启动不停车称重和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抓拍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信息,根据系统采集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车辆管理人、车辆所有人给予处罚,实现“机器换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现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超限超载,文明安全出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设备合法性:
本次启用的S313省道(湘潭县段)非现场执法系统系单向检测,2018年4月1日该检测点经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定为5级,检定依据为JJG907-2006,符合车辆动态称重系统相关计量要求。
二、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路段:
S313省道湘潭县段85K+800M检测点(湘潭县谭家山镇紫竹村段),检测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牌。
三、超载超限运输车辆处罚地点:
湘潭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理处罚中心(湘潭县易俗河镇白云村、107国道北行至1684K+200M东侧);办公电话:0731-57217058。
特此公告。
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湘潭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18年6月15日